《The Devils Advocat》一译为《魔鬼代言人》,是一部能引发对人性深刻思考的电影。
1.是听上帝的,还是听魔鬼的?
电影中律师Kevin Lomax面临正义和利益,每次都是选择利益:不败的纪录、更加优越的生活条件等等。最后也承担了因此而引发的恶果:有钱了,但不快乐;妻子被撒旦的化身John Milton玩弄、精神崩溃乃至自杀。与他们之前在佛州宁静而安详的生活比较,她母亲常说的那句话应验:我 放 你 走 ,如 同 放 羊 入 狼 群。
可是不仅仅是律师才面临这种选择,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次的选择,一次一次地面对诱惑,在上帝与魔鬼之间选择。虚荣、贪婪、自私自利,你是相信这些是魔鬼的最爱,是人类的原罪,还是相信那就是人性?
我能认同其中对虚荣的批判,我不希望自己迷失其中,但无疑我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的身影。
2.人有抉择的能力么或者人的意志自由么?
我不知道。如果说人完全自由地作出决定,总显得有点狂妄。如果说人不能控制自己,心又不甘。
矛盾、冲突,充斥着人的生命,而律师无疑又站在这重重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怎能不受他人的争议?怎能避免灵魂的煎熬?

我觉得律师这个职业经常是与利益和正义相伴的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律师
如果当事人是正义的一方
那么你当然是与正义相伴
那么如果当事人是罪犯
你就是与利益相伴的
我觉得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
永远要把当事人的利益摆在第一位
所以我觉得不管他是追逐利益还是正义
应该都是无可厚非的
因为我觉得做为一个律师应该是被动的
至于其他的职业我不干说什么
因为我的阅历毕竟还是有限的
我能看到的东西可能还很少
呵呵
这部电影一定会下来看看的
曹老师
我还很想再看一遍那部《以父之名》
不知道可否借我碟片拷贝一下
虚荣,我最喜欢的原罪.
人薄弱的良知如何能对抗虚荣的诱惑呢?
如果凯文是一面镜子,我们选择做谁的代言人?
现在在大都市里生活及找生活的人,哪里还有天性,只不过是石头缝里长出来的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