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使与野兽之间
早上跟秦邕qq聊天时,他提起一位叫格里森姆的作家,说是写法律题材的小说的。我没听过这个人,更没读过他的书。我说我读过的法律题材的小说就一部,是上学时在图书馆看过的,叫《在天使与野兽之间》,作者是研究法律的,叫皮艺军。当时就觉得以这种形式来写法律特别新颖,读起来津津有味,当然我前段时间读王泽鉴的《民法总则》也是津津有味,每到休息时间不忍释手,但两种味道的确不一样,读小说更轻松自在。还记得当时读这本书时,还摘抄了几段话,还写了一段评论,一会儿贴在后面。不知是我自己的阅读范围狭窄还是别的原因,我了解到的这类书并不多,或者有但总是不能像这本小说那样将法律专业知识甚至学术观点和形象的文学糅合的那样“浑然天成”。还有一本,是大学同学ww推荐的,叫做《证据》,作者是何家弘,但当时没在图书馆找到,后来也给忘了。
秦邕是学新闻的,文学修养相当不错,现在也在从事本专业工作,因为主要跑的是政法行,所以打算学习法律。而我是学法律的,虽也是文科出身,但对自己在文学修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一直想有所改善,也曾多次提醒自己书架上的文学作品比例太小,可是每次购书时,总是先考虑那些艰涩的所谓有含量的哲学法学,潜意识里觉得,买小说之类不划算,我明白这是我的偏见,但至今仍然没有改善。
看来,我必须强迫自己。
下面是当年读《在天使与野兽之间》时作的笔记,没有办法对照原文,所以不知是否准确:
1.爱情所激发出的情欲,一旦激起就很难平复下去。这我们都有体会。—贝卡利亚
2.在激动人心的情欲中,使男女需要异性的那种情欲是最炽烈的,也是最疯狂的。这种可怕的情欲能使人不顾一切危险,冲破一切障碍。如果人们做了这种狂热的、残暴的、不知羞耻的、毫无节制的情欲的俘虏,就会每天不惜流血地争夺他们所爱的对象,许多犯罪自然在所难免。—卢梭
3.最容易最持久地触动我们感觉的,与其说是一种强烈而暂时的运动,不如说是一些非常细小的反反复复出现的印象。这些印象造就了我们的习惯。习惯是我们生活的主宰。
还有一段话,好像是读到书中介绍龙勃罗梭的部分时写的感想:
其实,我觉得你作为一个人,说一句话,写一篇文章,有时不妨极端一点,把事情推向极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把心里的话,竹筒倒豆子般统统倒出来,痛快淋漓,无所顾忌,回过头再作理论。别人乍一看,会觉得过分,特极端,没给自己也没给别人留一点余地,但越捉摸越有味,越伸手越探不到底。为什么呢?因为很多人还没看见问题的极端状态时,就已经退回去了。
是的,我挺烦有些人做文章,这一方面,那一方面,面面俱到,中庸而周全。全说到了,有了无新意,也难有贡献。
许多科学上的发现,一开始都是片面的,正是这种片面性,使得我们有一个突破口。全面出击,是很难攻克堡垒的。
这段话说得很模糊,但还是基本按原样打出来,就算是我的自恋吧。
不过其中基本的思想,比如我不喜欢讨论问题面面俱到,而喜欢抓住一个问题追根究底,反对为了周全而畏首畏尾,主张不必担心片面而透彻地分析问题等等至今仍然影响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