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吃过的让我吃?!

大家都还没过完年吧,大街小巷想找个吃饭的地儿还真难!只好走远一点找。

最终走进一家名叫八里红的串串香(麻辣烫)店。(位于太白北路天天商业街对面)

去拿菜时,女朋友发现菜很少,而且很不干净——菜叶上面还有泥!估计是过年期间,服务员比较少的缘故吧。我没在意,决定不要那些菜,就直接点菜吧,过年嘛,贵点儿不要紧。点的菜上来了,我们再检查,基本一个样。退菜!将就着吃完刚才点的那几个算了。

其中有我每次来这家都会吃的山楂卷。当我拿起一个正要吃时,发现这个好像有人要过一口。仔细一瞧,不对,怎么连塑料包装也吃啊?!而且这齿印这么窄,也不像是人的!是老鼠吃的吧!

  

 证据:老鼠咬过的山楂卷 

我再让女朋友看,她也同意我的结论。

哈哈,好了,让我先定定神,要有事情做了。我以前说过,碰到这种事,我是很激动的。

我把经理叫到跟前,让她看了,问她怎么办。

她反复低声说,给你们送两个菜吧。我们很坚决,不吃了,还能吃吗?!经过几番较量,最终,她答应送两个可乐,再免去部分餐费,我付了25元。

大家一定看出来了,有人甚至要骂我了,怎么能这么便宜他们!谁说不是呀,我越想越后悔,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那样处理这件事。

吃饭吃出个老鼠吃过的东西,还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故吗?我有义务将这件事揭露出来,既是对自己利益的保护,更是对所有在那里吃饭的人们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从斗争技巧上面,也是很容易的。只要我打个电话给媒体,一定有记者立刻赶到,甚至有人来封店都不是没有可能—西安上上下下首要的工作是什么?创卫!只要跟卫生扯得上关系的,都算大事.

可我却贪图小利,铸成大错,我对不住其他在那里吃饭的人们!还有办法弥补吗?即使有,也很难办了,因为已经错过最佳时机了。即使能够弥补,也不能掩盖我的失误。当然,仅就这件事本身,我的损失并不多,但若不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后的工作中就难免不出现同样的失误,那时造成的损失就不知其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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