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喜欢玩“游街示众”?

据说“游街”这玩意是文革的遗产。其实也不尽然,它的历史远比新中国要悠久的多。古代就有,犯人被砍头之前,都有一个游街仪式,而且从阿Q的情况可以知道,这个仪式还有某种基本确定的内容,比如唱戏。

特别要提的就是,古代卖淫嫖娼并不违法,但对通奸,却要处罚的,还要扒光衣服游街示众。 在新中国,刚好相反,“通奸”不再是行政处罚的对象,而卖淫嫖娼却是违法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游街却是一样的,最近,中央领导人即将南下,深圳严厉打击黄业,除高调扫荡寻欢热点“三沙一水”外,昨日更分别在福田区的沙嘴村及上沙村,将一百名被捕者游街示众,包括十名已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港人嫖客。

记得小时候曾经见过罪犯游街示众,我们那个镇子的几条街上当时就人满为患,人头攒动、万人空巷……等我知道游街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再没见过那种盛大的”大快人心”的场面,我还以为绝迹了,我再也没机会看到了。谁知,前一阵子从西安的高新区路过时,经见到了一处刚搭好的舞台,上面有横幅写着“***公审大会”,但那次没见有人。这次深圳警方的行动算是弥补了我的遗憾,让我知道,有着悠久历史的“游街示众”至今依然活在中国人民心中。

可是不对啊,我们不是说要法治吗?要人权吗?而且我们早就有明文禁止将罪犯以及其他违法的人“游街示众”。请看其中一个依据:(更多在这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1988年6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近来有少数地方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在国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坚决制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1984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严防反动报刊利用我处决犯人进行造谣诬蔑的通知》中指出:“执行死刑不准游街示众”。198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发出《关于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特别是开放城市更要严加注意,以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现再次重申: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为什么这么明确的规定,人民政府就不遵守呢?怎么就这么喜欢“游街示众”,好玩么?这无异于附加的惩罚,这就是法外处罚!

还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就是深圳警方严厉打击黄业,又如此高调,主要原因是“中央领导即将南下”。

如果都是这种思路,这种做法,还说什么法治,不是扯淡么?

相关消息:上海一名律师致全国人大公开信质疑深圳涉黄示众侵犯人格尊严

6 thoughts on “怎么这么喜欢玩“游街示众”?

  1. 福田公安分局政委: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

      12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王政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

      王政委说,首先,综合治理是一项国策,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警力有限,任务繁重,会根据不同时期,安排不同工作重点。警方对上沙、下沙、沙嘴等地的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打击从来没有间断过,此次是为期60日的大扫黄行动,重点打击“三沙”地区发廊、美容美发厅、小型足浴、出租屋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的公开处理的形式,出发点是好的,效果也是不错的。打击违法犯罪要讲求震慑教育作用,此次打击涉黄公开处理大会是在案件发生地召开的,对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消除地区影响有一定作用。

      第三,公开处理是否违法在法律界定上不是很清楚,不能说这是违法。此次打击涉黄案件的形式并非他们首创,也并非有人所说的属于“文革”遗风。事实上,从土改运动就开始采取公开处理的形式,现在的“打假”、打击偷税漏税、打击“黄牛党”(票贩子)还在一直沿用这种做法。公开处理前,考虑到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警方专门统一了服装,让当事人戴上了口罩;在公开处理路线上,采取了点到点的方式,安排他们乘车到达公开处理地点,并没有游街。当天也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治安处罚,不存在公安单方面定罪的事实。

      不过,王政委强调,在文明执法方式上,还有进一步探讨研究的空间。

    http://news.sina.com.cn/c/2006-12-11/022311752048.shtml

  2. 我被警察绑票到西充监狱时,同室的杜乡长说他就是被游乡后才收审!他说,他还是未决疑犯,为何会被游乡示众?哼,中国,讲法,讲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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