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租房禁令 不如不发

近几天看见媒体上又再说什么大学生租房禁令,我就有点纳闷。好像前几年就说过这事,先是“叫停”后来又“取消禁令”,怎么现在又说?我得去搞搞清楚……

经查,早在2004年的7月份,教育部办公厅曾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其中关于校外租房有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

2005年7月,又有报道说,以前那个“禁令”收效甚微,教育部办公厅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这次,关于学生校外租房,教育部没有再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教育部表示对于那些在校内宿舍和公寓安排确有困难,而需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要制定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管理。

2007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再次就此问题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其中又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教育管理。

和当年的在校学生不许结婚一样,学生不能去校外租房也一直受到法律界的批评。2005年,教育部修改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无疑,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教育部的规章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尴尬局面。那么现在这个校外租房的所谓“禁令”,也存在同样的尴尬。

我不大担心这个通知会侵犯学生们的私权,各高校旁边的“学生村”已经说明问题。我担心的是,这样没用的通知,会让教育部很没面子!

ps:至于学生要不要去校外租房住,我看还是由他们自己决定好了,大家都成年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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