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关系人类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古今中外的法律中都有相关规范予以调整。查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婚姻的规定,计有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内容。
但是,婚姻法简单,婚姻问题却复杂,(看看这个流程图吧,法律在其中能发挥多大作用)因为它从来不是纯粹的法律技术问题,而更多的是与法律无关的感情、心理等等。
因而,解决民事纠纷之一的婚姻纠纷也就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问题,更多的要靠生活经验。所以贺卫方教授说,让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官解决婚姻纠纷,根本不可能有说服力,因为“一日夫妻百日恩”的道理不是没结过婚的毛头小子所能够理解的。(大意如此,原话是从贺教授《面向未来的中国司法改革》学术报告中听到的)
我也经常听到关于婚姻纠纷的咨询,比如离婚等等,虽然对婚姻法的条文自觉了然于心,但每每觉得力不从心,甚至感觉不值所措。
对法律的学习研究,固然要踏踏实实地阅读古今中外汗牛充栋的经典著作,但真要懂得法律的内在精神,还跟我们的生活阅历有关,跟我们对生活的理解力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