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上,一个叫法律爱好者协会的学生社团举行一个活动,叫”法行天下”.据了解,这是个类似于央视”今日说法”的一个访谈节目:通过视频展示一个案件事实,由主持人就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问,嘉宾给予回答和解说.不同的是,”法行天下”是在学校学术报告厅举行,面对的不是镜头,而是众多师生观众.当然也就多一个互动交流的环节.
我比较乐意参加这种活动.一方面因为是学生自己组织的,这是与他们在课堂外沟通的好机会;另一方面,活动内容跟专业有关,这样我就有话可说,有事可做.所以,当收到组织者邀请时,我立刻就答应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想到我呢?据说是因为我比较有”表演”才能.:),那样的话,现场气氛就不会太沉重.汗!!
这期的案件是有关”决斗”的.两个男生因为同一个女生,签订生死状,展开决斗,结果一方受伤致死.
组织者选择这个话题,显然考虑了”眼球”问题,但也提出了一个颇具讨论性的法律上的难题:受害人承诺、自担风险、免责条款是否成立有效抗辩!涉及侵权行为法、刑法、合同法等诸领域。如果再加上决斗的历史,还会涉及法史学科。这还不包括中间可能联系到的安乐死、自杀等话题。
要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处理如此复杂的话题,注定不得深入细致,只能浅尝辄止。有时候为了避免扯得太远,我只好以一句短短的法谚回答观众提问。有时候,只有靠旁边另一位嘉宾老师的补充,我的论述才能避免太片面。
活动结束的时候,我还意犹未尽,那些有趣的法学问题只能以后再详加研究了。但我也觉得,这跟主持人引导不力有关。当然这不是指责,只是提醒我这位刚刚步入法律之门的学生,以后当努力研习专业。
老师写得很含蓄啊
呵呵
活动多亏老师们的大力支持
法律问题,也愿意追随老师一起研究
那天的活动确实挺有意义的“`
只是时间太少了“`
我本来还有N多问题想问你的“`
就是因为时间问题“`
唉“`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