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zhfuju兄写的《网事如风》,挺好!我也算是个网络中的积极分子,也学这些一篇。有本书叫《往事并不如烟》,稍改动,用来做个标题。
所谓“触网”,在大一时便触过了,但真可算个网友,只能从2003年起算。因为此前,网络对我而言无非就是聊天,看电影,游戏,但这些我都不是很“着迷”,因而,泡网吧于我是可有可无的。甚至有时觉得有种罪恶感—–觉着浪费时间啊!
直到去到中国律师网互动设区,我才有了对网络的某种需要。我那时一心想着要当律师,某天突然想到找一下有关律师的网站,这才找到中国律师网。当时,发现有好几个网站实名均叫做“中国律师网”,其中一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方网站。(那时可没想到网络实名的法律问题)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还有个律师协会!
那是我第一次结识网上的“论坛(bbs)”,我很谨慎地参加各种法律问题的讨论,每个问题都要详细回答,不会的就去翻课本,以至于有网友说怎么这么“学生气”,嘿!我就是学生嘛。人家都说,网络这东西很虚,不要太当真。但我一开始就当真了,认真对待每个人,认真讨论每个话题。才不去想他们都是谁呢!
渐渐地,也认识了好多朋友,他们的热心、真诚使我坚持自己的这种“老实”的态度,现在想想,受益匪浅。
后来,在中国律师网做了合同法斑竹,那时,微云兄也在,我刚开始真正的网上学习就遇到像微云兄一样诸位良师益友,是我的幸运。他们教了我许多。
我是比较呆板的人,所以,只在一个地方很活跃,其他很少逛。我知道一些比较著名的网站,法律思想网,法学空间,思想帝国,司考加油站等等,但很少去,在那里也就没什么故事发生。
接着就到了法心网。
有朋友说,这下有自己的地盘了,虽然严格地讲,不是我的产业。但那又何妨呢?我一开始就把这里当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我要在这里耕耘呢。(希望不要荒了田)
网络这东西,被称作第四媒体。我觉得他的优势很明显,主要是1。实现了别的媒体不可能实现的‘自由“,你可以海阔天空的侃,每人拦你,你可以和博导争的面红耳赤,吵架都行,不必顾及面子问题等。2。网络资源空前丰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因此,就学习或研究来说,在网上进行简直太棒了。各种论坛就是你的阵地。所以我曾有过个想法:网络将是最强的学术重镇!
上面是一年前写的,关于自己网络生活的一个纪录。今天再看,不得不感慨:世界变化多快啊!那时我还热衷于bbs,而今天的网路上,blog方兴未艾。我也追此潮流,也做一把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