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网站或者博客转载我写的《范跑跑行为的法律分析》,我很荣幸。可是他们要么擅自删改要么不署名,这又让我很郁闷。中国法制新闻网就不同了,他们的编辑转载时不仅署名,而且很认真地在文末注明作者简介。只不过有点想当然,闹了个“真假美猴王”。
如下图所示,这篇文章的作者变成曹鹏博士了,还配有曹鹏博士的照片。
我得声明一下,我不是照片上那位,更不是什么曹鹏博士!我就是曹鹏,而已。
其实,我早知道叫这个名字的人挺多,也知道其中有两位名人,一位是上面这位相当牛的博士,还有一位是上海的指挥家,也相当牛。
难道,这篇文字也很牛,以至于不该是我的,而应该出自博士手笔?不知道这算抬举我,还是欺负我没人家出名儿。
既然说起这事,就不妨再说一个。嗯,是在讨论许霆案那一阵子,我发现一个叫21CN的网站上有篇文章,标题赫然写明“曹鹏:ATM机案二审庭审模拟提问”。我当时就担心,人家真正的作者阿卡律师不会以为这是我干的吧? 当即就给该站发邮件要求改错,可惜没人理我。当然,这次没有照片,也没有简介,我再大肆宣扬似乎有些自作多情,所以后来就不了了之了。这篇文章至今还挂在那里。
他换个眼镜,你两就挺像啦。。。。o(∩_∩)o…哈哈
曹先生当博士了,真是可喜可贺呀!
我也以为那篇文章是你写的,一点儿也没觉得奇怪。。。
@JAL:
好久不见兄了。
你是说那篇模拟题问吧。“一点也没觉得奇怪”,呵呵,正因如此,我当时才担心呢。
@卧凤先生:
让你取笑了。
曹鹏,
你好。
没关系的,那个ATM的帖子是我在天涯论坛很随意写的,没把它当正文写,质量较差,所以我都没好意思放到自己的博客上去。你不用通知那个网站改什么作者名字之类的,随它去吧。
@阿卡律师:
呵呵,李律师好。
我以为说一下,他们一改就完了,谁知竟不理会,我也没再继续。
那篇提问还是颇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