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志业,需要相当坚强的信念。
自从大学期间的某一天开始决定委身这门学问,我自以为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面对种种的恶与非正义,准备为法律而斗争。因为,我相信善与正义的力量。
可是残酷的现实一次又一次地考验我这信念。
博客被删被封,甚至现实中有关部门接二连三的无端骚扰,虽不曾屈服后丧失信心,但内心深处是否早已惧怕我不确定。
种种的公共事件,我积极参与,只因为事关自己的信念。大多数时候,事件于自身并无直接关系,却每每感同身受,也因为信念使然。
可是,当你发现事实正在起变化,而且变化的方向不是趋近你的信念,而是远离它时,你的内心会是怎样的熬煎?!我痛苦,我灰心丧气,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空虚,迷茫。
我去讲课,讲诉讼法,讲程序正义,讲法律的权威,讲法律关系……讲着讲着,我好像看见大家在笑!是啊,大家都知道了,现在要讲三个至上,要讲民意。还有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法律关系问题,也不用劳神费力,因为“法院不受理”“律师不许代理”!有比这更憋屈的事儿吗?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扯淡!
还没完。
伯尔曼教授讲的多好: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然而,我们中国人从来不信邪。不止于此,神也不信,什么都不信,我们天不怕地不怕!所以,下面这些不足为奇:
最高院副院长因经济问题落马,司法考试、法律自考漏题。还有一个数据,“中国普通人的犯罪率是四百分之一;公务员的犯罪率是两百分之一,就是比普通人高一倍;那么法官的犯罪率是多高呢?是百分之一点五,是普通人的五倍,中国的官员法官成了高犯罪群体了。”
这只是一部分,其他的不再列举。有时候我想,似乎情况还不是那么糟糕,至于被击垮吗?也许是太密集从而太凶猛,也许是自己本身功力尚浅,信念不够坚定。
大概一个月了,这种悲观的空气一直笼罩心头。但一想到,我生在这世间,生在这时代,没得选择,也无处可逃,只能是“既来之,则安之”。而且,这悲观让我看到自己的软弱,未尝不是好事一桩。
所以,重拾信心,那将是我的重生。
曹老师加油!
改革,先改司法的革。
“可是,当你发现事实正在起变化,而且变化的方向不是趋近你的信念,而是远离它时,你的内心会是怎样的熬煎?!我痛苦,我灰心丧气,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空虚,迷茫。”
好长时间没见了,老师,这也是我第一次在这里用我的名字。我觉得,这样是我能让你看到有人还在支持你的唯一途径。
老师,您教了我们,思想就是一种传承,愚公精神好不好先不说,先做着,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准备面对种种的恶与非正义,准备为法律而斗争。因为,我相信善与正义的力量。
——————————————————-
是的,坚持正义是人性中的高级属性,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源泉。作为政治人,必须对人性善恶产生的原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以便在人性的基础上抑恶扬善。敬请关注《政治简考》。
曹鹏兄,你不会孤单的,有很多人和你一样。
我觉得你这话说的有失偏颇
并不是公务员犯罪的几率要比普通人高,更不是法官变得更高,而是有些犯罪只能由他们来完成。你没见过手里没丝毫权力的人犯个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之类的罪行吧?你要是看公务员犯罪率的高低,就是要看他们作为一个普通社会公民时所犯罪行的比例才好,比如公安局局长枪杀市委副书记之类的啦,这我觉得应该算是普通人犯罪。
努力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加油!
小胖说的也有道理,法官身处的位置确实容易出事,换做普通人只怕也没有这种渠道去犯事。
我有个朋友在小寨见到几个惯偷给身穿警服的人进贡。
我突然对自己的文字功力感到敬佩,“身穿警服的人”,嗯,这样说应该没什么问题,不算诽谤。
@曾子杀猪
哈哈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