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呢,“诽谤罪”现在成了刑法中的热点罪名!
我印象中这个罪名在刑法的430几个罪名中算不上什么“重点难点”,实践中也不太经常出现的,但自从2006年彭水诗案以来,情况就不一样了。时隔一年,08年四川通江又发生类似案件,称为通江诗案。
我在学习和讲课过程中经常引用这两个案例,它提醒我们正确理解“名誉权”,正确界定“诽谤罪”。
很久不关注新闻,谁知今天一打开GR就发现,又有事情发生了,一个是河南的王帅案,一个是内蒙古的吴保全案。这下可好,我又有案例可讲了。各地政府真可谓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努力为法律教学和研究提供素材,哪怕自己身败名裂,也在所不惜!
可怜那些个当事人!
update 090423:补充一个案例,感谢那生。
update on 090910:
路过,学习下。
岂止!四川蓬溪还有啊……
现在政府诽谤罪案例实在是太多了
@那生
谢谢提供消息。
不光是诽谤罪
我觉得中国的民主法制进程就是这样特殊:每年都有太多违法乱纪的事情被曝光,然后让全国人民集体学习了下法律
从周老虎被判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许霆盗窃罪、北京肖志军一尸两命案、彭水诗案、南京彭宇案……
这些当事人还真的够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