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冬天,有一个湖南男人叫做肖志军的,因为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而被树为愚昧的典型,甚至被怀疑为精神病患。从身体到心灵,无不受到李丽云父母以及广大善良群众的惩罚,以至于“去年腊月二十一怀揣六十元钱离家,至今没有音讯。在家时,他唉声叹气,茶饭不思,并曾多次说:死也要死在北京,李丽云之死,让他良心上过不去。”
我当时也写过两篇文章讨论这个焦点案件,但均以医院的行为为主题,只是提到一句“至于家属的这个反对是否得当,则应另加讨论。”其实,至今我都没能有所分析。
今天看完关于该案的最新消息(感谢赤裸利剑提供)后,我心中庆幸,我没加入到那场道德讨伐当中去。还好,孙东东教授等人的肖志军涉嫌杀人的观点没变成定罪量刑。
李丽云的父母把朝阳医院告到法院,是否承担责任似乎不会太远了。而最让我感慨的是,舆论对肖志军做了什么?那些热衷于充当道德法官的人,那些一向眼睛雪亮的群众,这回不知作如何想?
我想肖志军当年一定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独醉我独醒的感觉。他怎么能说服所有人尤其是医生、专家?也许他的名誉会回复,可是他身心所遭遇的摧残谁又能弥补呢?
是谁杀死了李丽云?又是谁伤害了肖志军?
就以前了解的事实而言,我是支持医生的。但是南方周末的后续报道让我哑口无言
“专家”再次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