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

新闻链接:山东乡镇早婚风俗 中学生生儿育女很普遍,有关视频似乎不好找,许多地方都删了,原因不详。

看完这个消息,本打算认真讨论一下呢,可是思绪竟然浮想联翩,有点像那脱缰的野马。想到法定结婚年龄如何确定,想到计划生育政策,一度还想找一下或者自己弄个生育流程图什么的,但后来都被搁置了,尤其是有关生育的部分,因为没有经验,做起这个工作实在吃力。还是留点时间找身边的父亲母亲们做些调查或者自己经历一会再说。

现在就记录些刚才引发的支离破碎的看法:

1.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是这些规定对报道中那些人来说无疑是形同虚设。因为人家根本就不去履行登记程序,也就是说那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何谈无效?

2.不是婚姻关系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以前曾有事实婚姻、非法同居等说法指称这类现象,如今都已然不能成立了,就叫同居吧。

3.这种同居本身可不受法律干涉,但随后的生育则逃不开我国法律的约束。众所周知,我们有一项基本国策叫计划生育,许多地方还明确规定,禁止婚外生育,否则重罚。即便没有这种处罚,从程序上看,生育一胎需持结婚证等证件领取计划生育证(俗称准生证),没有生育证而生育的孩子将面临困难重重的生活。(这一点以后再详细研究)

4.报道中说当地的小孩13岁就有“结婚”的。那就有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比如父母包办强迫。

5.即使没有强迫情形,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则男方及双方父母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

以上是依据现行法提出的一些看法,还有几点需要补充:

1.法定结婚年龄如何确定?各国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千差万别,据说伊朗规定的是9岁,这可能是世界最小的,而我国目前规定的男22女20恐怕是世界最大的。我在整理《我国法律上的年龄》时就曾想过“为什么这一刀就切在此处而非他处,比如成年的年龄为什么是18岁而非其他;为什么男人22岁以后才能结婚。”这个问题,目前找到的解释无非两个方面,一个是自然人的生理、心理成熟度;另外一个是政策比如计划生育。后者的解释我能看懂,但对这头一个,我不懂,也还没找到相关专业的论述。

2.就我看到的这些报道而言,都没有为我提供更深入的调查,比如那个地方的人们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而早婚,我想一定是有些他们认为的好处才这么干的,绝不是一句“愚昧无知”就可以说清楚的。如果认为这是个问题,又不去研究它的深层原因,怎么解决问题呢?刚搜到一篇关于打工者早婚的研究,写的就比较有意义,参见:《打工者早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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