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一叶舟在自己的博客里提到:
1991年党中央《关于加强对国家立法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份确定党中央立法介入的范围和程序的文件。
这份文件规定:党中央对立法过程介入分四种情形:
①宪法的修改、某些重大政治方面和特别重大的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草案,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前,都须经过党中央政治局(或党委)与中央全会的审议;其他法定机关提出的修宪议案,也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或全国人大中的党的领导小组报送党中央审定;
②政治方面的法律在起草前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立法思想和原则呈报党中央审批;
③政治方面的法律和重大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在提交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审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呈报党中央政治局或其常委审批;
④中央对法律起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凡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起草的法律,一律由全国人大党委会党组报中央审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需报全国人大审议的,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统一报中央审批。

我要对党说
我是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个重要文件,就想找全文学习一下,可在网上死活找不到这个文件的全文。我就找个党内人士请教:
“贵党中央的文件一般在那里可以看到?网上怎么看不到这个?”
这位也不了解。
我只能简单地得个结论,那可能是机密,不能视外。(呵呵,也许书店里有吧)
“那贵党中央都没有什么官方网站么?”
“没见过。”哦,我好像也没见过。
我不死心,直到找到一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地址),看起来是人民网的子站。不错,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党组织了!这里一定有我想学习的文件至少有重要文件吧。
可是我把这个网站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翻了N遍,就是没有看到中央文件汇编之类,失望!
偶然发现一个角落有个小栏目叫“我要对党说”。哦,那我就跟党把这事说说吧:在哪个网页能看到想学习的中央文件?
你说党会回答我的问题么?
要不,我也唱支山歌给党听:
你确定?
我不确定真理部真这么干了,所以还是基于希望的,这事多往好处想嘛,尤其是对伟大的党
浪漫主义终究要被批判现实主义所取代的。
对一个在独才、专政党的政府下面!人,只能在被关进牢房后才有回答问题的权利!?张志新的死已经证明过了。现六十三岁的我,曾经是文革中与张志新应当同一批被割喉管枪毙的三十余人之中的:“恶毒攻击伟大文艺革命江青”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现已经退休的我,今天能用手中的笔(七年了)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成为了2005年1月30日《海峡导报》所称的“厦门杨大侠”很自豪!(国家已经开始进步了)山东李海明至今没有对该市公安局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只能证明其是法盲。应当对其行政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