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看见刘兄琅琅写的两篇关于雷锋的文字,才记起明天就是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
突然发现,学雷锋40多年了,究竟是要学什么我竟然忘了呢?坦白讲,“雷锋”属于我的小学时代。也许那个时候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现在忘了。让我展开回忆找找看先。
现在能记起来的,除了一首歌和一部电影,还有一篇篇做好事的日记和一年一度的3月份学雷锋活动。
一首歌指的是《学习雷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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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看见刘兄琅琅写的两篇关于雷锋的文字,才记起明天就是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
突然发现,学雷锋40多年了,究竟是要学什么我竟然忘了呢?坦白讲,“雷锋”属于我的小学时代。也许那个时候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现在忘了。让我展开回忆找找看先。
现在能记起来的,除了一首歌和一部电影,还有一篇篇做好事的日记和一年一度的3月份学雷锋活动。
一首歌指的是《学习雷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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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任志强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但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到底说了什么,被列入“最想揍的人”之列。最近我就尽可能多地找到他的演讲、采访看了看,尤其是亲耳听听他说的话,而不是看被糊涂蛋们杜撰的那些报道。结果是,他说的挺在理。所谓雷人语录,起码没雷到我。
最新一期的西安e报又提到任志强,引了这么一句:
老说我们不给中低收入家庭盖房子,中低收入家庭是否买得起房是政府的事,和房地产商没关系。
中间那段是编者加粗的,下面是编者的自由发挥:
房地产开发商也是商人,商人都是把追逐利益放在首位的,他们不是慈善家。衣、食、住、行难道不是政府应该考虑的事情吗?因为这是一个人活着的根本。
其实任志强的话大体合适,除了中间加粗那段。可编者竟恰恰看中这一句,呜呼哀哉。更惊艳的是,最后一句:这是一个人活着的根本,如果只是一句不知所云的废话倒也罢了,若是认真的,那就该揍!
我在那篇帖子底下的评论写得简单:衣食住行,那是各人自己考虑的事情。细细申说一番也不难,但既然有人已经做了这样的事情,那就省的我重复劳动了。看看下面这篇吧: Continue reading
昨天收到一条短信,对方号码为18721818304,信息内容如下:
温馨提示:李律师在本地为你办理(看守所、派出所)放人等业务!电话1587890177(事成收费,不诚勿扰)
诸如要钱的、贷款的、卖房的、装修的之类的短信我见的多了,这种“律师”推广业务的还是头一遭收到,荣幸之至,特收藏之,BTW,分享到www.12321.cn。
许多人都对垃圾信息深恶痛绝,纷纷要求政府出面通过法律手段予以铲除。这提议显然很不靠谱,有事实为证——
我曾为此致电110,以经常收到诈骗短信为由报案。电话转接到辖区派出所后,一个操纯正关中口音的男警简明扼要地处理了此事,他是这样说的:这有啥么,我也经常收到,你把它删了不就对咧!
醍醐灌顶,灌顶啊!
我的意思是,还得靠技术手段。拥有一部具有防火墙功能的手机,这是一种办法;再有一种就得靠电信运营商。电子邮箱里不都有个举报垃圾邮件的功能吗?凡是你不喜欢的都是垃圾,不管内容是什么,发件人统统拖进去。移动、联通之类如果搞个类似的黑名单服务,应该不难吧。
08年,我曾为此咨询过移动,小姐告诉我“移动公司并不能拦截。但为了给用户创造一个清新的通话环境,公司正在积极努力!”
我是个技术外行,以为是当时的技术还不能实现这样的要求。但最近关于整治低俗短信的消息表明,移动公司通过积极努力已经掌握了这门技术,而且似乎超出我的要求,我只是想屏蔽某些电话号码,人家技高一筹都能判断内容拦截了。而且还配套有制裁措施——终止短信服务。更重要的是,这不是增值服务,不必付费。
得出这样的结论,怎能不令备受垃圾骚扰的我等欣喜若狂!因为,既然能认出低俗,当然也就可以认出垃圾吧。
可是,怎么还没见有行动呢?我每天仍要收到一堆垃圾。
另外还听说,整治低俗短信行动也有公安机关参与,比如,那些低俗的人要去派出所宣誓保证什么。连低俗政府都这么上心,那些诈骗之类也得管管吧。
说到这儿想起个问题。05年时热议性骚扰,有人就提出通过短信进行骚扰的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在证据。众所周知,正因为取证难,此类官司很难打。专家们没少研究此类电子文本证据效力的课题。那么,最近以来的实践是否表明,不论是运营商终止履行合同,还是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证据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
两天以来,网上到处都是有关google退出中国的报道、评论,满眼都是人心惶惶甚至鬼哭狼嚎,好不凄惨。我自忖不算忠实的Gfans,但也的确在使用许多google的服务,所以面对这种景象,我不得不考虑一下,是不是也该嚎两声表示一下?
不过还不急,我先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google官方的那篇文章从自己最近遭遇的的网络袭击一直说到言论自由,最后说到正题:
These attacks and the surveillance they have uncovered–combined with the attempts over the past year to further limit free speech on the web–have led us to conclude that we should review the feasibility of our business operations in China. We have decided we are no longer willing to continue censoring our results on Google.cn, and so over the next few weeks we will be discussing with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e basis on which we could operate an unfiltered search engine within the law, if at all. We recognize that this may well mean having to shut down Google.cn, and potentially our offices in China.
我不知道“退出中国市场”这样的话是否出自google官方会讲中文的人之口,但我个人认为,shut down Google.cn, and potentially our offices in China.(关闭google.cn和办公室即google在中国的办公机构)这样的措辞更准确些。
作为一个网络服务提供商不用CN域名,不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就不做中国的生意了?不挣中国人的钱了?所以,2006年开通google.cn和公布谷歌这个名字根本就不能叫做“google进入中国市场”,当然眼下它也不是要退出。06年之前google没有中国业务吗?对了,还有Godaddy。
如果关闭google.cn和分公司意味着什么呢?我想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包括:
1.谷歌的员工
2.google公司乃至股东利益
3.google的商业客户的影响,比如阿里巴巴,据说它是google关键字的大买家,还有挂google ad的人们
4.普通用户
5.竞争对手
6.政府
要评估这几个方面的影响需要相当的知识以及对google的熟悉,这些条件我都不具备,所以只是信口开河随便说几句,有人要指教的话,来吧:
1.似乎google总部说过会在全球范围内解决谷歌员工的就业问题,是福是祸,当事人自己知道;
2—5.这几项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都取决于哪些业务非google.cn专属。比如最为大家所担心的Gmail和Greader,还有adsense似乎和google.cn没必然联系吧。如果恰好这些都不能访问了,那也不能算“关闭google.cn”这一措施的后果。
最后一项,对政府有什么影响呢?大家都知道现在国内不能直接访问google.com,它会自动转到google.cn,这是怎么办到的,当然是google自己设置的。这一招本是好意,本地化,亲切嘛,但因为.cn是中国管的顶级域名,那就不一样了。现在如果google.com不是转到google.cn而转到http://www.google.com/intl/zh-CN/,并且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服务器,对政府的影响就是——不能再直接指手画脚了,就像对google旗下的blogger和youtube一样,它只能气急败坏地筑起高墙捂住大家的眼睛。假使google的所有服务都遭遇如此待遇,那也不叫退出,应该叫被扔出去了。
这两天我看了许多评论,有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的,有大喊言论自由的,有鼓掌赞扬的,有调侃的,各种货色不一而足,闹得这个新年热闹非常,从这个角度看,google不愧是互联网巨擘,兴风作浪的本领无人能及。不知道这风浪是否摇撼得动伟大的长城。
ps:写完后看到《Google退出中国的影响分析》
ps:最近在玩一个人间网,如有兴趣点击这个邀请链接可直接注册。
今天看到的第一条新闻是这个:西安今起大力整治闯红灯 暴力抗法者可刑拘
闯红灯这事儿司空见惯,要问起来,谁都会一本正经地回答,那当然不对么。绝对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之一。只不过,既然大家都深恶痛绝,不知道这些事儿都谁干的?
且看西安如何大力整治:
西安市文明办主任杨毅波表示,公安交警部门将把闯红灯、翻越栏杆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近期管理的重点,严管重罚,对那些不听劝阻、不接受教育处罚甚至暴力抗法者,坚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单位人”闯红灯的,采取“单位连坐”制,一律通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一年内有5人次闯红灯、翻栏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选先进资格。
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文明办”。我知道,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文明委,全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叫做文明办。无论文明委也好,文明办也罢,都是执政党的机构而不是国家机关,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这个机关和宣传部门有亲密联系,所以鉴于我们早已见识过中宣部的厉害,对文明办当然也不敢小觑,何况,杨主任还咬牙切齿“严管重罚、刑事拘留”。
看来,严打又开始了。可惜这次的两个措施,一个刑拘,一个连坐,看似狠招儿,实则纸老虎。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在于侦查,而非处罚。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得是某人有现行犯罪行为或者有重大嫌疑。(刑诉法61条,拘留条件)暴力抗法的,的确可以刑拘,但前提是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而“不听劝阻、不接受教育处罚”的,谁也不能刑拘你,哪怕以文明的名义也不成。
再说所谓“单位连坐”。这种措施要有效果,前提是单位们特别看重“评选先进资格”,而且只是文明办评选的先进,其他的恐怕管不着吧。如果这一措施付诸实施,不知道有没有考虑到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用人单位是不是从此多了一个炒鱿鱼的合法理由?所有的严打都有个通病,就是各个部门各自为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永远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腾讯网在新闻下面搞调查,问你觉得连坐会有效果么?
我希望没有。杨主任那段话怎么看都只不过是恐吓,而且还很苍白。苍白无力的恐吓能有什么效果,即使有,谁肯要这种文明?
对行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规定,比如这条: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这有用吗?没用吗?不知道。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交警从不老老实实履行执法职责,谁也不知道如果上述规定会有什么样效果。文明办向市民征集对策,我看还不如征集一下大家亲眼目睹的交警渎职。
为了个鸟“文明城市称号”,有些人被上头尅了一顿,狗急跳墙,舍本求末,憋出个毫无新意的“严打”招,依我看,需要被严打的是一贯渎职有法不执的交警才对。
最后,我不认为“文明”尤其是精神文明是可以由政府“建设”的,不希望给政府太多权力,所以上面的观点其实是退而求其次,最优方案应该是:那些乱穿马路的,就让他们被撞死去吧,或者被公交车司机揍一顿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