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去美国宣传高晓松被提前释放?

  • 刑期计算问题

高晓松于2011年5月9日晚因醉驾被带走,5月10日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危险驾驶罪。5月20日判决书送达,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处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4000元。其依据是《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今天(2011年11月8日)零点,高晓松获释。媒体报道中称:

记者独家获悉,原本定在11月12日出狱的高晓松,因要去美国宣传《大武生》,因此提前释放了几天。 http://url.cn/3yTDmh

如此表述颇能吸引眼球,并且确实引来些质疑:真的是提前释放吗?如果是,理由真的是“因要去美国宣传《大武生》”吗?

高晓松一案媒体上有足够信息,我们自己算一下便知,记者说的“原本11月12日出狱“是错了,5月9日起算6个月就该是11月8日。其中5月9日-5月30日是判决生效开始执行之前的羁押(再分,5月10日后是拘留,之前的不太清楚是什么,但被带走完全限制人身自由是无疑的,应认为是羁押。)按照《刑法》44条规定,先行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那么,记者说的”提前释放“就错了。而”因要去美国宣传大武生“的所谓独家消息看来根本就是记者信口开河想吹牛逼却被牛给踢了。

ps:刑法上一般提到”提前释放“是指假释,但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徒刑的情形,拘役不算。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都有减刑机会,但程序较为复杂,要由法院作出裁定。

  • 剃头问题

看见有人很是关心高晓松依旧长发飘飘,我就顺便说下这个剃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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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特约作者:雨人

最近似乎恶性新闻不断,先是贵州,今天又是上海。事件的发生总是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而我现在所关心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什么?

    先说贵州的事情。最早我是在某网站看到的照片和视频,由于该照片和视频所配发的文字并不“友好”,我于是想看看主流媒体的报道,可是遗憾的是,我居然没有发现?6.28发生的事情,30号和今天才开始陆续有新闻出来,在地震灾难面前表现良好的新闻媒体却在这样的恶性事件中一度消失,这到底是为什么?

在国内媒体沉默的两天,境外的声音塑造了一个“事实”,而当国内媒体开始说话的时候,又给我们讲述了另一个“事实”,用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话说“这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但是整个事件的过程却给人一种毫不“ 简单”的感觉,我很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今天下午贵州方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这一事件(李树芬案)起源的的调查是这样的:“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

说实话,如果事实真的如此的话,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生命竟然可以消失的如此随意,如果这是真的,一个花季女孩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当然,我并不是说警方所提供的资料是假的,我不了解事实真相,我仅仅是个看新闻的旁观者,只是这个故事和之前外电所传的那个故事相差的实在是太远了,一般人甚至很难相信这是对同一事件的描述。真的很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给出一个更明确、更合理的对李树芬死因的解释。

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反对任何采用极端手段进行对抗的行为,但是我也很好奇的想知道,家属方面在6月21号事情发生之后到6月28日之间到底做了一些什么样的工作,有关方面对此是如何处理的,是什么导致了6.28事件的爆发?如果事情真的那么简单、清晰、明了的话,又怎么能够这么轻易的就把群众给煽动了?还有就是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有预谋的还是突发性的,又是为了什么?不管事情最终是如何处理的,都希望能够有个清晰的让人信服的解释。

     再说今天上海警方发生的事情。我对这个事情也有两个疑问,其一是对动机的疑问。根据媒体披露的行凶者杨某的交待,其之所以行凶“是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盗窃自行车,并不算十分严重的问题,按照杨某作案的时间和现在的状态来看,应该也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不满导致了杨某的极端行为?从杨某今天的行为上分析,这无疑是一种自寻死路的做法,why?冥冥中我就想到了邱兴华……其二是对结果的疑问。一把刀就造成了五死五伤,而对象不是警察就是保安,我知道我这个时候实在不适宜说这样的话,但是我真的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他的行为没有被及时的制止,why?

     人是善忘的,社会也是善忘的,我们总是在新的事情发生以后才觉得,这一切似乎似曾相识。搞清楚为什么,弄明白事情真相的意义其实并不全是只为解决眼前的问题,还应该为了未来,为了我们对尚没有发生的事情的准备。我也知道真相有的时候是残酷的,甚至会对一些人造成伤害,但是,一切都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