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的劳动者保护

“烈日炎炎似火烧。”这几日,中国与全球很多国家一道,跑步进入高温时节。热、热、热!每到这个时候,关于高温的话题,总是集束式地呈现在大众面前。有人呼吁高温津贴该涨了,有人主张呵护劳动者的“老黄历”该改了,还有人主张强制高温停工不要等着热死人才重视……高温,已不仅仅是个气候话题,它正在快速成为社会话题、民生话题。在如此“烤人”的考验面前,我们还能做些什么?该如何上升为社会层面的应对?

这是昨晚讨论的题目。我承认高温是个灾难,对人们影响重大,但我不同意“凡是重要的事情,就应该由政府来管,就要立法”这样的思路。下面整理一下昨晚的发言要点,周日(7.11)见报(链接)。

高温下的劳动者保护

⊙解题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年年如此,今年尤是。当然,所谓高温,这里并非指气象数据如何显示,更侧重于一种主观的切身的生理感觉,其表现不是摄氏度,而是大家的“怨声载道”。

高温天气对人有影响,但我们要讨论的不是别的,而是对人们(我想,此处的劳动者不限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吧)工作方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其他方面暂且不理。

⊙应对措施之我见

据了解,有两个意见颇有些影响,一个是补贴(降温费),一个是一定温度下停工。这两种意见貌似挺有道理,但可惜的是两种意见都说要建立在法律强制基础上,那么我就不敢苟同了,理由如下:

首先,发补贴的呼声很高,并非因为那能保护劳动者免受酷暑的“烤”验,其实潜台词是要增加收入。不能否认,收入与抵抗高温有关联,“穷人”更容易受害。可以说,增加收入非常重要。有人希望以高温为由以降温费为形式涨工资,也无可厚非。但是,老板会不会给呢,他要考虑不同具体情况来做出选择。有些工种他可能早就承诺了各种补贴,比如高温补贴,野外补贴等等。或者,即使真有了较完备的有关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老板们很容易安全规避的,他可以压低基本工资,分出一个补贴的名目太容易了。总之,这与“高温下劳动者保护”的主题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实质其实是工资定价的问题,可是由公权力来干涉定价问题明显是很不效率的一种做法,就像最低工资制,以及失败的《劳动合同法》。

再说停工的意见。气温达到某个高度,有人不能继续工作,合情合理,毫不奇怪,你可以请假或者干脆辞职找个阴凉处(不一定就高消费)消暑去。真是不错的对策!可是有人非得毁掉这么好的对策,怎么毁呢——立法然后执法!立法者怎么知道某个工种的某个人在某个温度就不能继续工作了,如果他不懂装懂似懂非懂搞一刀切,害得那一部分还想工作的人收入减少,人家找谁说理去?!据说有地方已有规定,因高温停工工资照发!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投机性显而易见,岂能长久。再说,人家老板招谁惹谁了就必须把高温损失一肩挑,而有人却可以不劳而获,而且既获得清闲,又获得金钱。这种明显不公的立法最终伤害的不只是企业。

农民是不是劳动者?老板是不是劳动者?高温对他们就不是灾难吗?他们要不要停工,也要立法吗?还有,那个为排队买票而“热死”的年轻人,你要立什么样的法来保护他?

本来,遇到问题就建议立法就是一种无比扯淡的论调,更堪担忧的是,这种意见往往都是鼠目寸光,只顾眼下不顾将来。法国思想家巴斯夏的忠告值得牢记:看见那看见的,还应当看见那看不见的。

高温天气会对某些工种的劳动者带来伤害毋庸置疑,但如何应付呢,我以为自我保护是首要和根本的措施。谚语有云,当事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又云,自救者天救,我也坚信,幸福生活靠双手。

自己没有这个意识,自己不学习掌握相当的防暑知识,自己不及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有再多的补贴何益?停工放假又有何用?

我并不否认政府和社会可以有所作为,但只有当有了上述这个基础性认识,其他诸如政府应如何,社会应如何之类的意见才有意义,因为它们都只能从旁协助。比如,政府负责处罚用人单位强迫(这两个字是重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劳动一类的行为,还可以兴建各种消暑公共设施,引导鼓励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水平,等等;而社会方面比如发展科学技术,比如媒体、义工组织可以在传播科普知识教育大众方面大展身手,除此以外,人们之间互助合作共同抵御灾难的能力永远不能小视。